把准“三个点”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为基层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党的领导是关键点。《意见》指出,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积极巩固提升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和“整乡推进、整县提升”行动成效,全面夯实基层战斗堡垒。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要求,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同步推进自治、金融、非公等组织“一肩挑”任职,全面强化党对农村的绝对领导。高效利用“甘肃党建”推进党内组织生活线上线下融合互促,有效保障农村党员的基本权利,着力提高农村党员参与度和荣誉感、仪式感。积极打造党建引领平台,以“能人引领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为重要抓手,抓住“关键少数”,发挥农村党员在特色产业培育、推广、服务特长,以及宣传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等方面能力,手口相传、潜移默化中提高群众能力和素质,服务好“绝大多数”。
协作共管是着力点。着力完善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领导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涉及基层治理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均由党委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确保各类决策的可行性、有效性。全面完善“一核多元”基层治理体系,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引领群众自治组织、金融组织、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通力协作,齐抓共管,激活农村各层面力量,持续提高农村治理现代化质量,破解村民大会难召集、村民代表大会难议决、村级事务群众难参与、村两委难监督的“四难”问题,引导群众由过去的“被动式”参与向“主动式”把握转变,探索构建新型农村治理体系,有力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治理体系建设,打造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服务群众是落脚点。农村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最终的落脚点是便民利民为民,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必须把提升基层服务水平作为重要抓手,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依托推进农村“三位一体”综合改革,积极致力于数字化、信息化农村建设,将会使用智能手机的群众全部加入到钉钉平台中来,打通政府行政和群众知情、监督“最后一指尖”,利用互联网媒介,为群众提供民事代办服务,“让群众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路”;同时,依托“码上监督”等,实现党委、政府决策透明化,让群众一目了然掌握各类政策落实情况,维护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政策执行的阳光、公正、公平。
【来源:临洮县玉井镇人民政府| 编辑:赵发明 | 编审:安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