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字方针”续写乡村人才振兴精美篇章
来源:临洮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1-10-30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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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乡村人才振兴政策体系,明确了目标方向。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推动乡村振兴,重在吸引人才、培育人才,让人才扎根农村,着力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切实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引”字当头,解决好乡村人才紧缺问题。破题乡村人才短板,各级党委政府要拓宽引才渠道、灵活引才方式。紧盯乡村振兴发展需要,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围绕农村产业发展,缺什么人才精准引什么人才。探索完善乡村引才机制建设,增加涉农人才经费投入,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支持引导农业专家、专业团队、企业家、技能人才等投身乡村建设,增强乡村人才竞争力。主管部门要围绕引才的重点,坚持刚柔并举引进一批农村实用人才、科技人才、创业人才和懂技术、懂市场、懂农业的专家,通过现场讲解、专题辅导等形式,培育一批适应本乡本土产业发展的人才,着力解决好乡村人才短缺的问题。
“留”字补后,解决好乡村人才难存问题。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乡村振兴才有底气。坚持事业留人,优化乡村营商环境,支持党员干部、乡土人才带头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新型合作组织,鼓励企业家带资本、带技术、带项目下乡,参与开发农村土地、生态等优势资源,营造干事创业、实现价值的舞台。坚持感情留人,经常同乡村振兴人才交心交流,想人才所想,办人才所盼,全力为他们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让他们真心实意留下来、心悦诚服留下来。坚持用环境留人,竭力创造较好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力所能及地提供较好的教育、医疗、文化等服务,提高生活舒适度,增强他们扎根基层的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用利益留人,制定合理的收益分配政策,将技术、知识、资源等要素纳入乡村人才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奖励办法,提高人才的收入水平。
“育”字立足,解决好乡村人才持续问题。乡村人才振兴既要“眼睛向外”,更要“挖潜向内”,要结合县情实际,确定乡村振兴重点村、试点村,结合村情实际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基层一线磨砺,在艰难险阻中壮筋骨、强本领,在乡村大舞台上建功立业。大力培育致富带头人,发掘和培育一批受教育程度高、思维活跃、有拼劲闯劲的生产能手和经营能人,带动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努力构建各领域人才梯队,分层次、分领域、分方向地实施定向分类培养,重点加大高精尖端、技术创新型人才,以及“土专家”“土秀才”等实用型人才培养力度。注重培育方式,依托农业院校、科研单位、职业教育等平台,强化乡村人才理论和实践能力。
“用”字保障,解决好乡村人才机制问题。怎么用人才,是关乎人才在乡村振兴中能不能发挥作用和发挥多大作用的关键,只有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乡村人才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创造性。探索建立良好的用才导向,坚持把能力突出、业绩突出,有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的优秀乡村人才及时用起来,引导他们服务乡村振兴。探索建立人岗匹配机制,在人尽其才上出实招,针对农村科技人才、专家学者、能工巧匠、文化传承人等专业人才,根据其知识水平、思维方式和性格特征等,放在最能发挥其特长的岗位,实现人岗精准对接。
【来源:中共临洮县委组织部| 编辑:张得强 | 编审:安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