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在乡村振兴中要扮演好五个角色
来源:临洮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2-09-04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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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村干部作为乡村振兴的主要实施者和参与者,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乡村未来的发展。对标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村干部的职能角色需要正确定位,并以此为抓手提升村干部“关键少数”的关键能力。
要扮演好政治引路的“领路人”。乡村振兴战略实现,需要村干部坚定政治立场,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担好农村社会的政治引路角色。村干部要充分运用好板凳会、群众代表会、群众大会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活动,大力开展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引路的首要任务,做好宣传宣讲的先锋队、主讲人,引导基层广大党员群众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及时了解和熟悉掌握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信息,在农村社会形成强大的政治凝聚力。
要扮演好致富带头的“排头兵”。生活富裕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何解决好贫富差距问题、加快乡村建设步伐,已成为当前最关键、最紧迫、最艰巨的任务。村干部要做好思想准备,下足“绣花”功夫,引导农民改变农业发展观念,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从供给入手,推动农产品结构转型升级,探索推行产业带党委、片区产业联合党委带动,引导农村走绿色有机产品、市场需求大、经济效益好的农业发展之路;要把握乡村产业振兴政策机遇,吸引大学生、退伍军人、返乡致富能人等各类人才返乡创业,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源泉。
要扮演好基层治理的“先行者”。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石。乡村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乡村治理体系得到完善,治理能力得到提升,乡村发展就有了基础。村干部作为党在农村各项事业中的领导者,应倡导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模式,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根本、德治为引领,做到三治间张弛有度、密切配合,打造现代乡村共同体;倡导协商民主治理机制,最大程度动员乡贤和村民参与,促进信息共享实现决策合理、共同参与实现认同保障;要探索建立红黑榜机制,引导党员群众主动参与到基层治理当中。
要扮演好道德示范的“风向标”。好的道德风尚是农村社会和谐的根基。筑牢农村社会和谐的道德根基,关键在于村干部担好道德示范角色。村干部要加强道德自律,常存敬畏之心,敬畏人生、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敬畏人民,时刻警醒自己,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始、慎独、慎微,始终坚持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利,在任何情况下都稳得住心神,耐得住寂寞,经受住考验,从而练就一副“金刚不坏之身”。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髓融于农村社会生活,打造集良好乡风、家风、民风为一体的乡村道德共同体。
要扮演好产业兴旺的“发动机”。产业兴旺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和关键,乡村振兴必须要有产业作为支撑,要从县域实际出发,结合产业情况、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有针对性地制定产业发展工作计划,突出村党组织“一核多元”领导和村干部作用发挥,村干部要在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上动脑筋、下功夫,摸清家底、吃透村情,围绕牛、羊、菜、果、薯、药等特色产业,按照“一块土地、一个产业、一个产品、一个品牌、一个团队、一个党委”的发展思路,通过村党组织领办企业、回引人才、招引企业等措施,为产业发展修桥筑路。
【来源:中共临洮县委组织部 | 撰稿:张小伟 | 编辑:杨成全 | 编审:安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