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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强化职级晋升对公务员的激励作用

来源:临洮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2-09-14 22:39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以来,临洮县始终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职级晋升作为落实“优者奖”的重要措施,努力发挥政策最大最优效应,有效促进公务员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经济社会、疫情防控等工作中担当作为。
       强化单位党组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临洮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和《临洮县职级职数设置方案》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强化各单位党组(党委)对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的主体责任,紧扣晋升基本条件,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集体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充分发挥好领导把关作用。加强对单位职级职数使用情况、符合条件人选实际的分析研判,合理确定推荐名额和晋升人选,做到逐级分期、分批有序推荐,不断强化对职级职数的灵活调配和作用发挥,注重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强化职级晋升的导向作用。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结合党的建设、脱贫攻坚、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社会治理等工作实际,树立一线使用、一线识别、一线晋升导向,把愿做事、敢扛事、能干事、干成事作为职级晋升的“硬杠杆”“铁标尺”,对于工作表现突出、发展潜力巨大、各方面成熟的优秀公务员,择优晋升职级。同时运用一定晋升职数,倾斜照顾任职时间长、踏实干事、履职尽责默默奉献的“老黄牛”式干部,让实干者得实惠、吃苦者不吃亏,起到晋升一个激励一片的效果。2019年以来累计开展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晋升12批722人次,其中:晋升乡镇一线公务员244人次、占33.8%,晋升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疫情防控、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公务员152人次、占21%。
       强化履职尽责的监督措施。研究制定了《临洮县职级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从重视教育引导、创造培训考察机会、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平时考核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加强对职级公务员的日常监督管理。认真开展公务员年度考核、平时考核、干部调研等专项工作,精准了解掌握公务员工作履职情况,用好督查、考核、调研等结果,对表现优秀的优先选拔使用、晋升职级和评优评先,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政治、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坚持经常性开展职级公务员作用发挥暗访督查,通过查考勤、查分工、查绩效,通报突出问题,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怪圈,真正引导职级公务员在岗位上安心工作,发挥作用,全面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效能。

【来源:中共临洮县委组织部 | 撰稿:裴苗苗 | 编辑:杨成全 | 编审:安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