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以绩定酬”激励村干部担当作为
为充分发挥村干部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临洮县“以绩定酬”,不断激励村干部担当作为。
绩效标准突出“差异化”。打破传统绩效发放方式,将各乡镇所有村级干部2000元绩效报酬统一纳入总绩效池,乡镇按照村干部总人数的20%确定“优秀”等次,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一肩挑”,非“一肩挑”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和村文书分别发放绩效奖金3500元、3000元、2500元,对于评定为“称职”“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分别发放2000元、1000元的绩效奖金,对于评定为“不称职”的村干部,停发绩效奖金,真正做到村干部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干与不干不一样。
绩效方式突出“规范化”。将村干部绩效考核的“裁量权”压实到各乡镇党委,按照平时考核、重点工作考核、年度考核三项指标分别占30%、30%、40%的权重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平时考核中更加注重村干部坐班值班、会议考勤、请假销假等日常工作,重点工作考核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根据乡镇党委、政府与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具体考核指标和赋分标准扣分,年终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重点围绕一年来政治表现、政策水平、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进行量化赋分,让村干部绩效更具有说服力和操作性。
绩效办法突出“实效化”。村干部绩效管理树立“能者多劳、多劳多酬”的鲜明导向,将村干部的信念、政治、责任、能力、作风等统筹考虑,不断激励村干部担当作为的行动自觉和思想自觉,通过严把乡镇20%的优秀比例,防止绩效考核成为村干部福利,严把考核排名靠后20%的比例,防止绩效考核流于形式,建立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绩效奖金挂钩的机制,引导村干部互追互赶,各项工作由“做没做”“有没有”向“好不好”“优不优”转变。
【来源:中共临洮县委组织部 | 编辑:辛红梅 | 编审:桑彦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