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现任村干部受了党纪处分,还能继续参选吗?
随着对村干部监督管理日趋严格,一些不规范、不合规的现象得到纠正,一批村干部、党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村"两委"换届临近,对于能否继续参选,很多人心有疑虑、惴惴不安。根据政策和以往经验,并不是有处分就一棍子打死,要区分情况区别对待。
1、受到严重处分的不能参选
如果受到开除党籍、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等严重处分的,是不能参选的。因为被开除党籍的人已经失去了党员身份,没有资格成为候选人。党员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被选举权,也丧失了成为候选人的资格。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在二年内不得担任原职务或者以上的职位,在这期间是不允许成为候选人的。
2、现任村干部这些处分可以参选
现任的村干部,如果受到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等处分,虽然还在处分影响期内,但是如果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是可以继续参选的,但是要遵守这个条件。
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和纪律处分有关规定,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在处分期内不得调整晋升高于现任职务。
所以,如果现任的村支书、村主任在处分期内,可以竞选村支书、村主任,也可以竞选村委员;但是现任的村委员在处分期内,只可以继续竞选村委员,不得竞选村支书、村主任。
3、普通党员受处分期间不能参选
同样,由于普通党员本身在村"两委"中没有职务,受到党纪处分之后,不得竞选比现任职务更高的职务,所以普通党员在受处分期间,是无法参与竞选村干部的。
4、纪律处分调查期间不能参选
无论是村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因为违法违规受到立案调查,调查期间、尚未结案做出结论的,一律不得参选村干部。
纪律处分的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于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并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区别对待、区别使用。一些现任村干部和党员,不要因为受了处分就背上沉重的心理包袱,机会有的是,关键是要改过自新、重新为村民服务。
【来源:农业界微信公众号| 编辑:张得强 | 编审:桑彦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