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三聚焦一健全”强化公务员正向激励
临洮县坚持有为有位鲜明用人导向,持续聚焦考核奖惩、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不断释放公务员正向激励最大效应,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政策业务熟、担当意识强、工作作风硬的新时代公务员队伍。
聚焦考核奖惩。严把考核指导、规定指标、优秀鉴定三道关口,突出“严、实、细、活”,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等工作,切实提高公务员考核精准度。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党的建设、脱贫攻坚、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点指标,对承担重点改革、脱贫攻坚等阶段性工作任务的,实行正向加分激励。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把考核奖惩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职级、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重要依据,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第三年度不再嘉奖,直接记三等功,并予以发放一次性奖励奖金。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党员干部,及时开展表彰奖励,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聚焦选拔任用。鲜明树立“突出政治标准、突出脱贫攻坚、突出基层一线、突出实干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一线发现、培养、使用干部,让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公务员有为有位,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导向。建立并完善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实施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工程,通过递进培养、择优选配、衔接使用,健全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对全县干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摸排,制定印发《临洮县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交流实施办法》《临洮县科级以下干部调配工作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干部常态化、制度化交流轨道,今年来通过选调、公开遴选等方式向县直单位选拔乡镇优秀年轻干部43名,不断增强全县干部队伍活力。
聚焦职级晋升。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坚持德字为首、实字为先、干字当头和竞争择优原则,突出政治建设、聚焦实干实绩,侧重一线锻炼、一线培养,不断提升公务员职级晋升精准度。坚持注重全县统筹、注重资格条件、注重政治把关、注重择优晋升、注重职务和职级有机衔接的五注重晋升规则,真正让实绩突出、担当奉献的干部优先晋级,坚决避免“平均主义”、“论资排辈”,真正让职级晋升成为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助推器”。在职级晋升过程中加强部门联动,对拟晋升人选全面征求纪检监察、信访、卫健等部门意见,认真审查干部人事档案,对不符合晋升条件、干部人事档案存疑、受党纪政纪处分和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线索的干部,暂缓考虑,坚决防止“带病晋升”。
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充分发挥容错纠错机制作用,制定容错纠错规程,明确申请、受理、核查、认定、反馈等5个环节程序和具体工作要求,对符合容错情形、且纠错整改及时、未造成不良影响的,可予以免责或从轻处理。落实干部名誉保护澄清制度,对被认定遭受错告、诬告、不实举报的干部,按规定在一定范围给予澄清是非、消除影响。坚持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坚决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主动为敢担责能干事的干部公开正名、撑腰打气,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在全社会形成“敢于担当、敢于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建立心理关怀机制,完善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对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的关爱帮扶,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表现作出合理使用,最大限度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来源:中共临洮县委组织部 | 编辑:张得强 | 编审:桑彦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