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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来源:临洮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1-07-16 06:44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发〔2019〕35号)、《中共定西市委关于构建融合共建党建综合体全面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定发〔2020〕10号)、《中共临洮县委关于构建“互联互动、整合共建”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21〕9号)文件精神,拟为洮阳镇社区选聘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为12个社区选聘专职工作者40名(其中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34名、退役军人6名)。选聘时,若退役军人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按1:3比例确定岗位数量,其空缺岗位调剂到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若选聘拟录用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录用笔试成绩高者。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6日之后出生),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及社会工作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法律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援助、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相关专业的人员优先选聘;

3.临洮县户籍或临洮县生源(迁入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之前);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社区工作;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记入我县统一招聘工作诚信档案的;

(8)现役军人;

(9)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待遇

本次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是在我县洮阳镇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从事社区党建和服务管理工作,洮阳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工作人员。本次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为洮阳镇社区工作的县聘临时人员,不占用行政、事业编制,不具有国家公务员和事业管理(专业技术、工勤)人员身份。我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按每月2500元执行,其中基本工资占80%,绩效工资占20%,绩效工资由洮阳镇考核实施。工龄工资每满一年按50元的标准依次累计执行,不享受其他业绩奖金和各类津补贴。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政策。

四、选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培训上岗的程序进行。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经洮阳镇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本次选聘成绩按照笔试60%、面试40%的比例计算。

五、报名考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阅读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19日开始登录报名网站(https://ks.gszhaopin.com)阅读《临洮县2021年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网上注册报名和上传附件

(1)注册报名。报考人员在2021年7月19日9∶00至7月21日18∶00登录https://ks.gszhaopin.com网站进入“报名系统”,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逐项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PNG或JPG格式,大小为10-200KB)。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逐项提交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和材料,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要承诺本人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因误报、错报、虚报及相关信息填写错误、不全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上传附件。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需要将身份证、毕业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等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按岗位要求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务必正位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证件不全者不予报考;退伍军人报考人员需要将退伍证、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按岗位要求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务必正位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证件不全者不予报考。

3.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9∶00至7月22日18∶00,由于报考人员上传信息、资料不全、错误及其他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后,务于7月24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没有《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相关环节,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地点和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面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建知识、社区疫情防控常识、法律基础知识、社区管理常识及其他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3.笔试携带证件:考生进入学校须全程佩戴口罩,笔试当天上午7∶30进入考点,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A4纸彩色打印的本人“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绿码、本人亲笔签名)进入考点,缺少上述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积极配合考点安检和监考人员的入场安全检查。

考生所需文具由考生自己配备(2B铅笔、橡皮擦、黑色中性笔),严禁将包括电子(智能)手表、智能手环、项圈等在内的任何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和其他文具带至考场,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任何公开招聘考试。

笔试成绩于阅卷结束后及时在临洮党政网和临洮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介向社会公布,供考生查询。

(三)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适当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A4纸彩色打印本人“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绿码、本人亲笔签名)。缺少上述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若电话无法接通责任自负。

3.面试结束后,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综合成绩及时在临洮党政网和临洮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相关人员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初审时提交资料(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退伍证和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不完善的应予补齐,不能补齐或无法证明相关事项时,审核不予通过。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单位通知拟录用人员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如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且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县任何公开招聘考试。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填写《考察表》,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程序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审批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洮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临洮党建网和临洮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5年签订一次,由洮阳镇给专职社区工作者建立劳动用工关系档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前准备

1.考生应于考前一天在微信搜索“健康新甘肃”小程序,申领“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彩色打印于A4纸,手写签注“本人承诺健康出行信息真实、有效”并亲笔签名,于考试当日安检时交工作人员,未打印“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及无“甘肃省健康出行码”不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考试前考生不要外出,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二)入场管理

1.考生自备口罩,在入场至考后离场须全程佩戴,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考生在入场等候时,必须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考生之间禁止近距离接触交流,不扎堆,不聚集。

2.开考前90分钟考生开始进考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考生须现场手机展示当日有效的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绿码”截图,经体温测量正常(小于37.3℃)后方可参加笔试,未达到上述任何一项者,不允许进入考场。

3.持绿码人员体温异常(连续三次测量超过37.3℃以上)的考生,经现场医务、疾控人员评估同意后,安排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口罩。

4.甘肃省健康出行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甘肃省健康出行码为“黄码”的考生,如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医务、疾控人员评估同意后,安排进入隔离考场考试,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5.来自或途经疫情高风险区、中风险区所在区域的考生,须提前来临集中隔离(中风险区居家隔离)至少14天,期间不少于三次核酸检测,隔离结束后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医务、疾控人员评估同意后,安排进入隔离考场考试,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6.近期有国(境)外旅居史、与新冠肺炎确诊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排除,确诊病例康复后1个月且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考生,须提供解除隔离等相关证明材料和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医务、疾控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招聘政策及技术咨询电话:

临洮县人社局

咨询电话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为方便考生及时掌握招聘信息,建议每位考生及时关注“临洮人社”微信公众号。


临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6日      


【来源:临洮人社微信公众号| 编辑:赵发明 | 编审:安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