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要紧扣“四个点”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是进一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手段,只有正确把握办事的“落脚点”“切入点”“关键点”和“风险点”,才能办好群众“实事”、解决群众“心事”、做好群众“小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为民办实事要明确“落脚点”。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必须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为民办实事目的是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群众实实在在“得到”“感受到”。党员干部在推进为民办实事的过程中,要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深植根于思想中、具体落实到行动上,在不断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过程中,一点点累积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
为民办实事要找准“切入点”。办好实事的关键是“望闻问切”,只有找准病灶,方能药到病除。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只有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放下架子,俯下身子,深入大街小巷、田间地头,真心实意与群众交朋友、拉家常、问冷暖,才能找准群众的痛点、难点、焦点、堵点,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为民办实事要主攻“关键点”。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关键在于一个“实”字。基层干部既要“身入”,更要“心至”,唯有苦干实干巧干,才能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群众之事需要跟踪问效、长期坚持,绝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更不能乱弹琵琶、生搬硬套。只有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施策、循序渐进,才能让所办之事走进群众心坎、落到群众心田。
为民办实事要防范“风险点”。无规矩不成方圆,讲规矩是办实事的要求,守规矩是办实事的底线。没有规矩意识,想当然而为之就会什么事都办不了、办不好,“好心”办坏事,“好心”办错事。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严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党章党规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紧扣制度“安全带”,念好纪律“紧箍咒”,谨记“高压线”,自觉做到不越雷池、不钻空子、不心存侥幸,真正让规矩成为为群众办好实事的基本准则和规尺。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微信公众号| 编辑:张得强 | 编审:安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