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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知识问答】在即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人员中,发展党员应注意问题的应知应会问答

来源:临洮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2-11-30 11:34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1.问:发展对象到基层挂职,应如何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答: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2.问:发展对象进入新单位,能否接续考察?
答:为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在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有关党组织应该负责地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等,连同本人档案,及时转给接收单位(居住地)党组织。能否发展入党,由接收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决定。
【来源:甘肃党建APP | 编辑:杨成全 | 编审:安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