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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从严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

来源:临洮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3-09-23 16:26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临洮县坚定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思想引领,落细落小落实从严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政策规定,构建起行之有效的立体监督网络。

扛牢政治责任,抓实联动协作。把贯彻落实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工作,纳入全县组织工作重点任务、部务会研究重要事项,及时传达落实有关要求,集体研究谋划。通过组工大讲堂、专题培训、重点政策解读、学习宣传提醒等方式,组织广大公务员和组织人事干部熟知掌握有关政策,吃透精神、领会实质、遵照执行。召开安排部署会议,构建由组织、纪委监委、宣传、保密、发改、工信、人社、市场监管等8家单位组成的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协调合作机制,落实上级协调机制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协同负责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运行规则,形成信息畅通、协同联动、相互支持、共同监督的工作合力。

严控审批流程,落细政策举措。建立事前“三审”制度,即审核服务年限、调查审计、涉密脱密情况,紧盯是否具有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和辞去公职后的从业限制情形,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通过。坚持离职谈话制度,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分别对提出辞职申请的公务员进行个别谈话,了解辞去公职原因和从业去向,提醒从业限制规定,告知违规从业规定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充分发挥单位党组(党委)和组织部门审核把关作用,按照先申请后审核、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从严规范审批流程。同时,征求纪检监察、保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查阅相关人员违规违纪、履行保密职责、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等情况,切实将严的标准和要求,贯穿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工作全过程。

织密监督网络,深化联动查处。将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纳入巡视巡察、公务员法律法规监督检查范围,综合运用干部监督、信访举报、12380等成果,及时掌握辞去公职人员从业情况。完善“个人报备+单位认定+组织核查”工作机制,要求处于从业限制期内的干部每半年向原所在机关主动报备从业情况一次,所在单位建立台账加强辞去公职人员信息动态管理,组织部门会同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相关人员从业单位、岗位、具体负责业务等逐一调查核实。针对主动报备不及时、信息不实和违反从业限制情形的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聘或处罚。2021年以来,先后两次对2018年以来辞去公职并在从业限制期内的公务员开展认定核查6人次。



【来源:新华社 | 编辑:张得强 | 编审:安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