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安排部署2020年河长制工作
9月2日,我县召开2020年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湖长制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省、市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县河长制工作落实见效。
县委书记、县级总河长石琳参加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岳中平,县委常委苟军民,副县长张新社、李兰广,各相关乡镇、县直各有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县级副总河长许树德主持会议。
石琳要求,要狠抓重点任务。强化规划意识,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县发改局要以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背景,围绕洮河河长制工作开展,设计具体项目内容,纳入全县“十四五”规划。要严格水资源管理,重点对小电井、小人饮、大口井及机关单位、企业用水效率等进行排摸宣传,建立监测机制,统一纳入管理;要全力解决渗井问题,特别要把城郊地区渗井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洮河沿线的村落要逐家逐户进行排摸,同时,对地下水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地下水水源污染等问题作为对责任部门和乡镇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县水务局要对县内河道水域岸线控制线进行标注,对线内违章建筑依法全部拆除。
石琳要求,要注重源头整治。全力解决河道采沙场尾矿处理,河道沿线畜禽禁养区划定,河道内堆放垃圾、尾菜等问题,县水务局要列出考核指标,督促乡镇抓好落实。要突出过程治理,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各级河长巡河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大专项整治,对侵占河道、违法采砂、尾菜堆放、排污等列入专项整治范围;强化污水搜集,县住建局要对城区污水搜集不到位的地方尽快列入“十四五”规划,逐年解决,各乡镇要提早做好镇区污水管网设计;加快生态修复,县林草局、水务局要加大对河道水面治理及河道植绿力度,切实做好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要突出执法检查,完善执法监管机制,组成专门的联合执法队,启动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解决沿途污染防治问题;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县水务局要集中开展河湖“四乱”整治,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及乡镇的工作任务;要推进行政监察和公益诉讼,把河长制落实列入行政监察和公益诉讼范围,进一步靠实主管部门责任。要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河长要建立定期调度机制,聘请监督人员,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河长办要做好日常工作的督办,并纳入“红黄旗”管理,县纪委监委要对河长制工作纳入纪检监察范围,切实推动全县河长制工作落实见效。
许树德要求,要定期调度,认真履责,县水务局要认真做好工作调度,各级河长要认真贯彻落实河长定期巡河制度。要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查找当前河道管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全力推进落实。要密切协作聚合力,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确保把河道管护好、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要强化督查见实效,定期不定期对镇村两级河长及县河长制工作部门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明查暗访,切实抓好绩效考核,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见到实效。
会议还通报了2020年全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临洮党政网 | 编辑:桑莉 | 编审:桑彦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