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全链式”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临洮县把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作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需要的重要内容,“全链式”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为构建共建共享的城市基层党建新格局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坚持广开源头,科学精准“选苗”。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综合考虑社区区域面积、社区规模、人口数量等因素,分社区科学核定工作者数量,采取乡镇机关选派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足额配备社区工作者。突出政治标准,从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的乡镇机关工作人员选派社区工作者68名;紧盯年龄学历,从社会工作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法学等专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40名。推动12个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实现“一肩挑”,为每个社区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有效提升了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水平。
坚持常态培养,聚焦能力“育苗”。注重加强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教育培养,建立岗前业务培训、乡镇兜底培训、县级示范培训相结合的培养培训体系,对新选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上岗前安排不少于7天的岗前培训,乡镇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学习观摩等形式每季度对社区工作者开展1次培训,县级每年举办示范培训班,全覆盖对社区工作者开展培训,以大培训促进社区工作者能力大提升。采取县委常委联系社区、乡镇党委委员联系社区工作者的方式,建立“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带工作机制,并将专职社区工作者纳入全县人才发展规划,注重专业人才培育,着力打造一支稳定的专业化、职业化基层人才队伍。
坚持全面从严,严管厚爱“护苗”。制定《临洮县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对专职社区工作者职责任务、待遇保障、考核激励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严格落实社区工作者日常考勤、请销假、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建立工作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工作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督促社区工作者50%以上的工作时间用于走访服务社区群众。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社区工作者进行平时、年度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社区工作者岗位调整、绩效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建立专职社区工作者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根据工作年限依次增加报酬,并对考取全国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工作人员,每月增加报酬。
坚持实干为先,重在实践“墩苗”。突出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将社区工作者下沉到39个网格开展工作,积极开展“敲门行动”,全覆盖走访辖区居民,及时更新基础信息、特殊困难群众等台账,梳理需求清单、资源清单、项目清单“三张清单”,参与基层自治、推进社区治理、落实社区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对部分政治素质过硬、综合能力特别突出的,选拔担任社区网格党支部书记、网格联络员和各级“两代表一委员”,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担当的积极性。建立定期轮岗制度,推动乡镇机关和社区工作者定期交流,社区与社区横向交流,不断丰富社区工作者工作经历,帮助扩宽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