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召开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工作会议
临洮讯(通讯员 杨忠平 吴瑾)3月28日,我县召开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工作会议,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传达了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个省级部门转发《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和中共定西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行动中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乡村善治新格局推动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通知》,对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映菊主持会议并讲话,县直各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各乡镇党委副书记参加会议。 刘映菊在讲话中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乡村善治新格局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对于深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迅速行动、精心组织,逐级逐层抓好任务落实。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履行“三级书记”抓落实工作职责,健全完善组织架构和领导体系,统筹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工作,不断形成“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专干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统筹协调。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强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协调各方,统筹推进,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见效。四要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着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对各类组织的统一领导,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工作,扎实开展“学党史、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聚民心活动。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组织部和各乡镇要持续强化党的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五带头”(带头节俭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带头革除陈规陋习、带头树立文明新风、带头落实生态安葬、带头宣传移风易俗)工作责任制,落实“一承诺一告知”制度,基层党组织要围绕落实党员“五带头”要求,与党员签订承诺书,全县农村和社区群众要落实红白事报备承诺制;同时,要以各级党组织为引领,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依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建立以红色文化、好人文化、乡土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政治宣讲厅、党史村史馆、文化活动室、道德礼堂,配套建设集党建宣传墙、政策明白墙、文化传播墙等为一体的党建文化长廊,积极开展“党建文化+宣传教育+文明实践+文艺演出+道德学堂”等系列活动,坚持一季一主题、一月一活动。民政局要指导各乡镇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充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移风易俗内容,于4月20日前全面完成《村规民约》设置工作;要按照红白理事会章程和《临洮县农村(社区)红白喜事报备管理规定》,规范落实农村红白事报备承诺制,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高价彩礼、杜绝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同时要加强婚介服务机构的管理,推广农村互助型养老、敬老院建设,鼓励建立农村宴席服务队,防止大操大办、浪费攀比。宣传部、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全面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宣讲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让科学理论的学习宣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真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敬老月”“雷锋日”“小手拉大手”等主题实践活动,总结推广“乡村道德银行”“文明积分银行”等奖励模式,引导广大群众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文体旅局和各乡镇要依托各种文化惠民活动,深入组织群众开展文艺创作,全面丰富群众的文化活动内涵。司法局和各乡镇要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探索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和“法德讲堂”等制度,积极推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要搭建农村青年婚恋教育、婚恋教育等服务平台,鼓励村级妇联主席成为农村义务红娘,同时宣传引导抵制高价彩礼、移风易俗。教育局要持续推动党史、国史、新中国史和“24”字核心价值观进校园,同时做好德育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五要注重氛围营造。各乡镇要以党建为引领,持续深化脱贫攻坚、乡风文明氛围营造,制作“精致、完美、高效、简约”的“党建+”文化长廊。同时,要健全完善督查工作机制,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相关要求,将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工作纳入全县综合考核及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上将组建工作督查组,跟进督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工作落实情况。 会上,洮阳镇、玉井镇、红旗乡结合实际,就各自乡镇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工作作了交流发言,组织部、宣传部、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就当前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 【来源:临洮党政网 | 编辑:赵红卫 | 编审:桑彦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