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抓好关键环节做实公务员年度考核

临洮县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务员考核工作要求,坚持政治标准首位原则,抓好组织领导、考核方式、优秀核定、结果运用等关键环节,做实做细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将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统筹推进,结合县区实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县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全面细致部署考核工作,对考核对象、程序、内容、时间安排和优秀比例核定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督促各乡镇、各单位认真履行好考核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甘肃省贯彻<公务员考核规定>实施细则》对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全面量化考核,深入了解政治素质和工作表现,突出实干实绩导向。明确专人负责政策解读、实施指导、材料审核以及整理归档等相关工作,切实保障考核工作有章可循、稳步推进,保质保量完成。
持续优化考核方式。紧扣全县“一园两型六城”总定位,注重区分党委、政府、乡镇、公检法等不同部门、层级、类别和岗位特点,精简优化考核指标,将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或临时性、突发性任务安排纳入考核内容,作为“加分项”。细化完善考核流程,推动考核工作由主要领导单一评定向干部群众、领导班子、组织部门三方综合评定转变,有效防止年度考核“走过场”。坚持“看平时、看一贯、看人岗相适”的考核原则,充分运用平时考核结果,做到与年度考核有效衔接。积极对接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梳理受处分情况,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坚决杜绝“突破指标”“带病评优”等现象。
合理确定优秀比例。全面落实“乡镇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高于县直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20%以上”的政策要求,优秀等次比例核定综合考虑各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公务员平时考核开展和2024年度重点工作考评等情况,对6个县直机关和3个乡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35%以内;对参加考核人数少且2024年度工作实绩突出的4个单位统筹核定优秀名额4个;对2024年在生态环保、社会维稳等方面工作受到通报批评的2个单位,按规定降低优秀等次比例至10%。强化对推动落实重点工作任务的考核,根据公务员具体承担的工作岗位职责,对重点工作指标评价排名末位的取消评优资格。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与奖惩作用,把年度考核结果同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选优、教育培训和级别档次调整、年度考核奖兑现等相结合,对2024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298名公务员给予嘉奖、49名记三等功,发放奖章证书并兑现一次性奖金59.4万元。对平时考核表现“一般”“较差”导致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公务员,按规定区分不同情形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降职处理、不享受相关待遇等措施,督促改进提高。2024年以来,全县共提拔重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干部25人、优先晋升职级57人,安排参加省市培训40人、休假疗养4人,真正让干得好的考得好、得实惠、有位子,有效激发公务员队伍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